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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5-19 / 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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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渔业报丨开创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新时代——写在新修订渔业法正式实施之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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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构建了覆盖养殖、捕捞、资源保护、安全生产、质量监管全链条的现代渔业法治体系。“徒法不足以自行”,再好的法律制度,如果不能得到严格执行,也只能是“纸老虎”“稻草人”。新法施行的关键,在于真正树立法律的权威和尊严,以“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坚定决心和有力行动,让法治的阳光照亮现代渔业的每一个角落。

  让制度设计从纸面走向实践

  新修订渔业法的一大亮点,是系统性地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执法的制度性难题。法律增设了“监督管理”专章,明确了渔业执法机构与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和执法协作机制,建立了协同执法和信息共享制度。这一制度设计,从立法层面打破了以往多头管理、衔接不畅的被动局面,为执法工作提供了清晰的法治框架。

  在资源保护领域,新法确立了以资源承载力为前提的绿色发展原则,全面推行捕捞限额制度。在安全管理领域,新法从质量安全和生产安全两个维度织密了法治防护网,将生产记录制度、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等从行业规范上升为法律义务。这些制度安排,为渔业可持续发展奠定了法制保障基础。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各级渔业渔政部门要切实履行法定职责,把新法的各项制度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到日常监管和执法行动中去。要加快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制定相关裁量基准和操作规范,确保法律执行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要加强对基层执法的指导和监督,防止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让每一项制度都能在实践中落地生根。

  让法律红线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有法必依,必然要求违法必究。新修订渔业法在法律责任方面作出了重大调整,大幅提高了违法成本,目的就是要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有效震慑违法行为。

  对于无证捕捞、使用禁用渔具渔法、违反禁渔区禁渔期规定等严重违法行为,法律设定了严格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没收船舶、吊销许可证。对于涉渔“三无”船舶,法律首次明确禁止其从事捕捞作业,并严禁任何主体为其提供补给、代冻、转载、运输、收购、加工、销售等服务,从全链条上斩断非法利益链条。对于养殖环节滥用药物、未按规定建立生产记录等行为,法律也设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强有力的法律责任条款,让法律红线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任何触碰红线的违法行为,都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这不仅是惩戒违法者的需要,还是保护守法者、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需要。只有让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有效遏制“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为合法合规的渔业生产经营者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违法必究不等于简单的一罚了之。对于初次违法、情节轻微且及时改正的行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不予处罚,同时加强批评教育。对于严重违法、屡教不改的行为,则必须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宽严相济、罚当其过,才能既体现法律的威严,又彰显法治的温度。

  让法律权威性公正性彰显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终要落实到每一次执法行动中,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公正处理上。

  严格执法,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执法人员要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对于发现的违法行为,无论涉及谁,都要一查到底、依法处理。绝不允许任何人有超越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逃避法律制裁。同时,执法本身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程序合法,才能让法律的权威在实践中真正彰显。

  严格执法,还要注重常态长效。不能搞“一阵风”式的突击执法,而要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执法监管机制。要综合运用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群众举报核查等多种方式,织密监管网络,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要善于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执法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让严格执法有坚强的力量保障

  严格执法,离不开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执法队伍。要以新法实施为契机,全面加强渔业执法队伍建设,锻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执法公正的渔政铁军。

  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确保每一名执法人员准确掌握新法要义,熟悉执法程序,精通证据规则,提高依法办案能力。要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执法文书,制定裁量基准,完善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每一次执法都经得起法律检验和群众监督。要关心关爱一线执法人员,保障必要的执法条件和装备,激发队伍的积极性和战斗力。

  同时,要严明执法纪律。执法人员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决不允许以权谋私、徇私枉法。对于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只有执法者自身过硬,才能赢得群众的信任和尊重。

  渔业执法涉及渔政、海警、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多个部门,单打独斗难以形成合力。要严格落实新法关于执法协作和信息共享的规定,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的联合执法机制,在信息通报、案件移送、联合行动等方面形成闭环,有效弥补单一部门的执法盲区。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新修订渔业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渔业法治建设站上了新的历史起点。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各级渔业渔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按照“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坚定行动起来,新修订渔业法必将在实践中彰显强大的生命力和威慑力,为我国现代渔业发展保驾护航,开创依法治渔依法兴渔的新时代。



来源:2026年5月18日《中国渔业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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