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5日起施行的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用国务院行政法规的最高效力,一锤定音:地方标准炮制的中药饮片,可以卖到外省去了。
但与此同时,一条红线也划得清清楚楚——饮片必须自己炮制,再也不能找人代工。
地方炮制的饮片到底能不能出省?
此前,管得严的地方,外省省标饮片进来就被当成劣药查;管得松的地方,照卖不误。同样一个品种,在这个省能上架,换个省就被下架,经销商和药店无法完全摸到其中的规律。
这次《条例》直接把这事写进行政法规,等于给所有人吃了颗定心丸。
流通放开是好事,但新规同时下了一道严令:禁止委托生产。此举克服了牌子是A的,生产是B的,出了问题两边互相推。
药店在此特别注意!5月15日新规正式生效前已经买进仓库的、由代工厂生产的省标饮片,眼下还没有看到官方出台具体的过渡期处理办法。这批货到底算合规还是不合规,目前处于模糊地带。强烈建议大家尽快联系当地药监部门,主动问清楚库存到底怎么处理,别等到检查上门才发现说不清。
对于即将购置的新药品,短期内,一些品种的供应量可能收紧,批发价格大概率要涨,药店的进货成本得提前算好。
药店选品逻辑也得跟着变:现在得挑有炮制能力的、挑道地的。一些过去只在本地流通的特色饮片,比如云南的三七片、安徽的亳白芍、河南的怀山药,以后都有可能出现在全国药店的货架上,差异化竞争的空间一下子打开了。但这也意味着采购团队的专业门槛变高了——得懂产地、懂工艺、懂标准,不能再只看价格谈进货。
再说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变量:医院渠道。目前中药饮片的消费大头仍然在医院,尤其是中医处方。院内饮片的采购多以本省企业为主,跨省流通的口子虽然开了,但医院招标体系的惯性极强,短期内很难快速切换供应商。
真正能吃到这波红利的,反而可能是社会药房和线上渠道——它们选品灵活、决策链短,一旦发现某个外省品种性价比突出,几周之内就能上架。所以,零售端的反应速度会远快于医院端,这是经销商必须抓住的时间差。
还有一层值得关注:新规落地后,各省药监部门必然会出台配套细则,明确跨省流通的具体操作流程和监管要求。这个过渡期少则半年、多则一年,在细则没落地之前,建议各地经销商和药店采取“观望+小批量试水”的策略,别一上来就大货压仓,先跑通流程、摸清规则,再放量不迟。政策的红利,从来只留给准备好的人。
不过有一个现实落差必须正视:货能跨省卖了,但能不能跨省刷医保,还是各省说了算。省标饮片跨省流通现在有了法律基础,但进了新的省能不能进医保目录,完全是另一回事了。
来源:搜药、北京健康产业协会
编辑:柴晓昕
审核:刘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