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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4-29 / 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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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被要求限期更名,院方:拒绝配合


来源丨综合自“南都东莞

近期,有关“东莞口腔医院”的名称之争引发关注

南都东莞报道,东莞市卫健局于4月13日向东莞口腔医院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明确指出东莞口腔医院(东莞爱齿健口腔医院)这一名称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的规定。


该条款要求,医疗机构只准使用一个名称,确有需要经核准可使用两个以上名称,但必须确定一个第一名称。

东莞市卫健局要求医院须在4月27日前,提交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四章名称管理各项规定的新名称申请,并在核准变更后及时完成印章、银行账户、牌匾及文件用名的更正。通知同时警示,逾期不申请将依据上述细则第四十八条依法依职权纠正。

涉事医院为民营医院,4月27日,东莞口腔医院相关负责人向南都记者证实限期整改的真实性,并表示已正式回函拒绝配合。

院方认为,医院合理合规持有该品牌,希望主管部门撤回限期整改通知书。医院现阶段的核心诉求是保住现有机构登记名称,维护品牌连续性,持续为患者提供优质服务。

此次争议的背后,或与当地公立口腔医院规划有关

据了解,此前东莞一直未有公立口腔医院这家民营“东莞口腔医院成立于2016年12月,是一所集口腔疾病诊疗、预防、保健、科研于一体的口腔专科医院占地20余亩,一期投入使用建筑面积达1余平方米,多年来深耕东莞口腔医疗市场。

今年3月5日,在2026年东莞市卫生健康工作会议上,官方明确提出推动莞城医院和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合作共建东莞口腔医院”,补齐本地公立口腔医疗资源短板

此前,民营东莞口腔医院名称权属就曾引发过当地讨论。

2025年东莞两会期间,东莞市政协委员、民盟东莞市委委员涂华建议,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应联合东莞市卫健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督促民营的“东莞口腔医院”进行名称变更,防止名称混淆,以免误导患者,为“东莞市口腔医院”的命名打好基础。

事实上,医疗机构名称之争在业内并不鲜见,背后往往牵涉品牌资产、患者认知与行政规范的多重博弈。

为规范医疗机构名称使用,近年来国家多部门持续出台监管文件,明确命名边界与管理红线。

2017年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设置的公立医疗机构,识别名称中应当含有省、市、区等行政区划名称,其他医疗机构的识别名称中不得含有行政区划名称

2020年,国家卫健委、民政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名称管理工作的通知》严禁医疗机构刻意使用近似名称、仿冒名称、谐音名称,禁止刻意蹭公立医疗标识、制造身份混淆,严格限制同名、近名机构审批。

随着监管趋严,一些民营医疗机构如何在合规框架下保护既有品牌,仍将是行业面临的共性难题。


原报道链接:东莞一医院被要求限期更名,院方:拒绝配合采写:南都N视频 记者 黄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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