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面向全社会对以上申报备案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向我校反映,并提供必要的文字说明和证据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提供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反映情况的材料请于公示期内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我校。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人:邹林
联系电话:0411-84725036
电子邮件:1540726371@qq.com
邮编:116000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杨树南街43号
大连海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