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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3-31 / 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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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公告第 981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 981 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氟雷拉纳滴剂等16种兽药产品为新兽药,核发《新兽药注册证书》,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猫疱疹病毒Ⅰ型、猫杯状病毒二重荧光PCR检测试剂盒等5种兽药产品注册,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批准酒石酸泰万菌素可溶性粉等8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有关单位按照农业农村部批准的变更事项,自行修改原批准的说明书和标签对应内容,并印制、使用。

批准鸡痘活疫苗(DCEP25株)等2种兽药产品转国内生产,发布产品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新兽药注册目录

2.兽药变更注册目录

3.转国内生产兽药产品目录

4.质量标准

5.工艺规程

6.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26年1月6日

(附件详见农业农村部公报网络版,www.mo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