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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3-31 / 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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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数字音乐产业发展成果展品的通知

会员单位

为全面展示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创新发展成就,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交流合作,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与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共建的数字音乐产业基地,现正式设立数字音乐产业发展成果展示厅。即日起面向全行业公开征集具有代表性、创新性和示范意义的展品及资料,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目的

1.集中呈现我国数字音乐产业在技术创新、内容创作、商业模式、版权保护、国际传播等领域的突破性成果;

2.搭建行业交流平台,彰显企业核心竞争力,助力产业生态共建;

3.为政策制定、学术研究及公众科普提供权威案例支撑。

二、征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技术成果类

·人工智能音乐生成、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音乐应用、区块链版权存证等前沿技术案例;

·音频处理、智能推荐、云端协作等工具平台或解决方案;

·5G、元宇宙等新技术与音乐融合的实践成果。

(二)内容创作类

·具有社会影响力或市场价值的原创数字音乐作品(含单曲、专辑、影视游戏配乐等);

·跨媒介音乐项目(如互动音乐剧、沉浸式音乐演出等);

·传统音乐数字化创新案例(如非遗音乐活化、民族音乐数字传播等)。

(三)商业模式类

·数字音乐平台创新运营模式(如会员经济、粉丝经济、场景化音乐服务等);

·音乐与科技、文旅、教育等跨界融合的商业案例;

·版权运营、分账机制、独立音乐人扶持等领域的创新实践。

(四)行业服务类

·版权保护与管理系统、数据监测与分析工具;

·音乐教育、人才培养、行业标准制定等公共服务成果;

·促进国际文化交流的数字音乐出海项目。

(五)其他类

·反映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历史文献、行业报告、荣誉奖项等资料;

·行业重大事件、里程碑项目的影像或实物资料。

三、征集要求

1.真实性展品需为实际研发、创作或应用成果,提供必要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版权登记、合作协议等);

2.代表性体现行业领先水平或独特创新价值,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意义;

3.完整性需附展品说明(含背景、技术亮点、应用场景、社会/经济效益等,不超过500字);

4.合规性内容健康向上,无知识产权纠纷,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四、提交方式

1.材料提交展品说明、高清图片/视频、证明材料等,于2026410日前发送至邮箱:2641095571@qq.com(邮件标题注明展品征集-企业名称);

2.实物寄送经初审通过后,工作人员将联系企业寄送实物展品;

3.咨询联系

·联系人:数字音乐工委秘书处苟佳

·   话:15282786084(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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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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