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ch
发布于 2026-03-27 / 0 阅读
0

江淮气旋 + 春雾来袭!船舶航行安全指南请查收!

江淮气旋+春雾来袭

船舶航行安全提醒

请查收!

春日天气多变,江淮气旋与春季海雾频发,给沿海及江河船舶航行、停泊和作业带来严重隐患。大风、暴雨加上能见度骤降,极易引发船舶失控、碰撞、搁浅等事故。请广大海员与航运企业务必高度警惕,提前防范,确保水上交通安全!

江淮气旋高发时段与预警

江淮气旋是引发大风、暴雨、浪涌大、流速急等恶劣海况的“头号气象杀手”。全年均可出现,但核心高发期集中在3—7月,其中4—6月(春末夏初)最为活跃,破坏力达到顶峰。3月起气旋活动增多,4月风险飙升,5—6月常与“梅雨季”叠加,危险极值,7月余威犹在。面对突发性极强的江淮气旋,必须全天候预警追踪,多渠道获取气象预警,并果断调整航行计划。气旋影响期间,避免进出港或穿越主航道;已在航船舶立即就近选择指定锚地抛锚避风,绝不冒进。

惨痛教训:江淮气旋影响下走锚事故警示

长江锚地走锚碰撞事故:

1、2025年3月3日干货船 “皖 XXXX” 轮违规在大风浪区非指定水域抛锚,受强风及水流影响船舶走锚、货舱进水,最终在安庆华阳娘娘庙红浮南岸下游沉没,船上 2 名船员全部遇难,直接经济损失 80 万元。

2、2019年7 月 15 日深夜,“邳推 **” 轮船队在长江停 14 锚地锚泊时,受落潮急流(流速超 4.3 节)的影响发生走锚,因未及时处置,向下游漂移中与 8 艘锚泊船舶连环碰撞,造成所有涉事船舶不同程度受损,所幸无人员伤亡及水域污染。

3、2016年6 月 29 日凌晨,“华 X 某” 轮、“华 X2 某” 轮、“银某” 轮在池州九华锚地并绑锚泊时集体走锚,漂移进入大通水道航道,与下行的 “皖某” 轮碰撞,造成 “皖某” 轮沉没、3 人落水(1 人获救 2 人失踪),“华 X 某” 轮船艏变形破损进水。

江淮气旋航行操作规范与锚泊安全要求

航行操作规范:操控降级与限速,停用自动舵,改用手操舵;保留进车动力抵抗风压流压。通信与导航全开,全程开启雷达与AIS系统,保持VHF值守。严禁追越与强行会让,沿航道中心线航行。船长全程在岗亲自指挥。

旋期锚泊安全要求:选择官方指定深水且底质良好锚地,远离航道及浅水区。根据风力和水深加长抛出锚链节数防走锚,设置走锚报警圈。主机必须全程备便,严禁擅自关闭值守,随时待命动车顶风。

江淮气旋船舶航行安全红线

  • 严禁风力超标、气旋影响期间冒险航行、进出港;

  • 严禁大风浪中使用自动舵、超速航行、抢档抢行;

  • 严禁在通航密集航道内随意掉头、滞留、违规抛锚;

  • 严禁船长离岗、瞭望缺位、VHF通信频道静默;

  • 严禁隐瞒或不按规定向交管中心报告船位与动态;

  • 严禁锚泊后放松值守、主机不备便、警惕性下降。

春雾航行安全指南 

平流雾是海洋性气候的“特产”。冬季夜间辐射降温快,近地层气温迅速降低;暖湿偏南气流又把南海的水汽一路输送到沿海,两者“温差+水汽”条件一旦匹配,就极易触发大雾。

海雾对船舶航行安全影响极大:1.能见度下降,船舶难以及时发现周围船舶和碍航物;2.导航难度增加,航标、岸线难以辨认;3.避让难度增加,在通航密集水域,船舶间距受限,极易发生碰撞。

惨痛教训:雾天航行典型事故案例

1、2018年7月7日,干货船"皓翔XX"轮与渔业加油船"浙定渔油XX"轮在朱家尖西侧水域大雾中碰撞,"皓翔XX"轮沉没,3人死亡。事故因两船未严格执行雾航措施,未保持正规瞭望,且"浙定渔油XX"轮擅自驶离现场。

2、2019年4月9日,散货船"浙兴航X"轮与捕捞辅助船"浙嵊渔冷X"轮在舟山桃花岛以东浓雾中碰撞,"浙嵊渔冷X"轮沉没,1人死亡、4人失踪。事故因商船未加强瞭望、渔船未择地抛锚。

3、"津油六号"轮在雾中高速穿越锚地,未使用雷达持续观测,与锚泊的"红宝石"轮碰撞。主因是"津油六号"轮违章航行、雾天未减速,"红宝石"轮未按规定鸣放雾号。


雾航安全操作指南:“雾”必这样做!

雾前防控提前准备,不冒雾航行精准获取雾情预警:能见度<1000米时,严禁离泊开航;航行中雾情加重,就近锚泊。全面检查设备状态:校准导航设备,确保信号设备完好畅通,停用自动舵,改用手操舵。落实人员与预案:船长全程在驾驶台指挥,增派专职瞭望人员,启动雾航应急预案。

雾中操作慢亮响勤守,严守安全底线<5海里:备车降速,开雷达航行灯,加强瞭望勤测船位;<2海里:进一步减速,按规鸣雾号,定时向VTS报船位动态;<1000米(禁航):立即锚泊,禁航行,等VTS确认雾散再重启。

锚泊安全:选好锚地,防走锚优先选指定锚地,远离航道、浅水区。

抛锚前备车备锚,松足锚链,与周边船保持≥1海里安全距离;主机备便,定时核锚位。

重点水域应急处置:遇况不慌遇碰撞、搁浅、走锚等险情,立即停车鸣遇险信号,首报VTS及海事部门,打12395求救。

春雾航行“十条安全指南”

1、严禁能见度不良下冒险航行;

2、雾中不可用自动舵、不超速航行;

3、按规定鸣雾号、开启航行灯和雷达;

4、按规定报告动态,保持VHF频道守听;

5、雾中航行船长必须在驾驶台指挥、加强瞭望;

6、航道内按规定航路航行,不可随意掉头、抛锚、滞航;

7、雾中航行不可追越、抢档、抢行;

8、不可依赖电子设备、视觉瞭望同样重要;

9、雾散初期不可盲目开航,需等交管(VTS)确认;

10、锚泊后加强值守、保持主机备车。

航运企业主体责任同样关键

1、加强航次风险评估结合雾情预报和通航环境,合理规划航线,尽量避开渔船密集水域。

2、强化雾航专项培训定期组织学习避碰规则及体系文件,提升船员雾航应对能力。

3、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岸基督促定期检查雷达、AIS、航行灯等助航仪器,确保状态良好。

4、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建立雾季值班点验机制,遇险及时启动应急程序并报告海事部门。

无论是大雾弥漫的“盲视野”,还是江淮气旋带来的“狂风骤浪”,春季的长江上海段始终是对船舶航行安全的极限大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任何一次疏忽都可能酿成不可挽回的悲剧。

请所有航运企业、船长及船员,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牢记高发时段,敬畏自然、规范操作。共同守护长江水上交通的安全大局,愿每一艘船舶都能平安出航、顺利返程!

联系我们

   021-38453051(政务中心)

   021-58673453(指挥中心)

   021-58676768(传真号码)

VHF频道: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