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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2026-03-24 / 0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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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药转为非处方药!关乎执业药师工作


国家药监局最新公告,又有一些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以后执业药师在指导用这些药时,要按规定使用最新说明书,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此外,文末为大家准备了“处方非处方”相关的执业药师考试考点,一起来看看吧



这些药转为非处方药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称,根据《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0号)的规定,清火胶囊和便通片由处方药转换为非处方药。


公告还明确:请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于2026年12月15日前,依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修订说明书事项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将说明书修订的内容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执业药师新增注意事项



在药店工作的执业药师们请注意以下两点!


注意新版说明书


公告明确,清火胶囊和便通片已有新的药品说明书,原药品说明书已作废!如顾客有需求,执业药师可适度推荐并按非处方药流程出售。


注意不良反应和禁忌


本次公告附件中,还详细标注了此两类药品的不良反应、禁忌、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说明执业药师在提供药学服务时要及时监督与提醒。


药品说明书的修改是大事,影响到执业药师工作中的用药咨询与指导,更是执业药师专业性的体现。


说明书较长,现已为大家在官方找到原件,有需要的执业药师可以在新版说明书还没下发时,先用此电子版。


有关“处方”“非处方”考点


处方药转为非处方药,一方面影响执业药师们的工作,执业药师在指导顾客用药时,这些药已无须提供处方!


另一方面,“处方”“处方药”“非处方药”作为执业药师考试的重要考点,大家也要从生活或工作中去理解考试相关知识点。


借此机会,来温故知新一下《药事管理与法规》中,关于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部分常见考点:


01
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界定

(1)处方药: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方可购买、调配和使用的药品。

(2)非处方药: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消费者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02
处方药不可转换为非处方药情形

(1)处于监测期内的药品 

(2)原料药、药用辅料、中药材、中药饮片 

(3)个人消费者不便自我使用的药物剂型 

(4)需要在特殊条件下保存的药品 

(5)作用于全身的抗菌药、激素(含所有具有终止妊娠作用的激素类药品, 部分避孕药除外) 

(6)用药期间需要专业人员进行医学监护和指导的药品 

(7)含毒性中药材,且不能证明其安全性的药品 

(8)疫苗、血液制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医疗用毒性药品、麻醉药品、 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以及其他特殊管理的药品 

(9)用于急救和其他患者不宜自我治疗疾病的药品

03
转换需要进行安全性以及有效性评价

(1)安全性评价:①作为处方药品时的安全性。②当药品成为非处方药后, 广泛使用时出现误用、滥用情况下的安全性。③当处于消费者进行自我诊断 与自我药疗情况下的药品安全性。


(2)有效性评价:①用药对象、适应症(功能主治)、用法用量明确。② 疗效确切,用药后的效果明显或明确,患者一般可以自我感知。③绝大多数 适用对象正确使用后能产生预期的作用。④无需与其他药物联合使用(辅助 治疗药品除外)。


3月已经过了大半,各位想要今年拿证/冲刺双证的执业药师考生,面对今年考纲大改,要尽快进入考试状态!

来源:执业药师圈

编辑:柴晓昕

审核:刘博文